短信属于电子数据证据种类。

电子数据证据是以电子形式存在于计算机或电子存储介质中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网页信息、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短信作为电子信息的一种,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使用,但需要注意,短信作为证据使用时,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短信作为证据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共同证明案件事实,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选择是否采用短信作为证据。
仅供参考,如需更准确全面的信息,可咨询专业律师,他们在具体案件中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对证据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做出判断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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